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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缴纳工伤保险费及待遇支付程序
    2008-03-04 14:29   杨凌示范区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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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缴费:
      1、申报缴费程序同医疗保险
      2、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总额的0.5%-2%,由示范区社保中心根据单位所属行业确定缴费费率。个人不缴费,机关公务员、自由职业者及个体工商户不参保。

      二、待遇支付:
      1、发生工伤后,由参保单位按程序向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
      2、示范区社保中心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支付工伤待遇(未参保缴费的,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政策支付待遇)。

      联系人:杨凌示范区社保中心
      电  话:87036914
      地  址:创业大厦对面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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