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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对外开放三十周年回顾展”材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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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6 09:04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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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信字[2008]25号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商务系统的广大干部群众处在对外开放的前沿,深度参与和见证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全部历程和辉煌成就。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工作部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对外开放的伟大意义、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和前进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推进对外开放,商务部拟与中央外宣办、中央文献研究室联合举办以“中国对外开放的历程回顾和成就展现”为主题的 “中国对外开放30周年回顾展”。
展览定于2008年12月16日—2008年12月30日在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举行。本次展览展馆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主要分为《开放之路》、《对外经贸》、《互利共赢》三个展馆。展览将以记录历史进程的照片、图片为主,包括实物、视频、模型等,主要展示我国对外开放的历史进程和重大事件;我国对外贸易、服务贸易、利用外资、开发区建设、对外投资、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对外援助等方面对外开放的历程和成就;30年来与世界各国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历程、重大事件和合作成就;30年来各地对外开放的发展历程、重大事件和辉煌成就。
本次展览由商务部统一组织布展,各单位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展览资料及展品的组织、征集和审核上报工作。现就展览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展览资料征集的组织工作
做好各自工作领域的展览料征集工作,展现各自工作领域的重要成就、重要事件,有利于宣传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进一步坚定新时期全社会对外开放的信心,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举办“中国对外开放30周年回顾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资料征集工作的领导。要由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成立展览资料征集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指定专门的部门或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构,承担展览资料的征集任务。各单位的领导机构负责人和工作机构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2008年5月底前报商务部备案。
二、广泛发动,多方征集,保质保量地完成资料征集任务
这次展览资料的征集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工作任务重。各单位应广泛发动,多方征集,充分利用档案、已经举办过的展览、当事企业和当事人、图书馆、电视台、现场拍摄等多种渠道,保质保量地完成展览资料的征集任务。
各单位上报的展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自工作领域的大事记。大事记的选择要以能上展览为目的,以年度为单位,重点反映本领域对外开放的标志性事件和具有重要影响的事件。部机关业务司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各驻外经商机构上报的大事记最少不低于60条,多报不限,所上报事件可组成一个独立参展单元。部机关各地区司要做好主管地区驻外经商机构资料征集的指导工作。其他单位也要积极行动起来,提供尽量多的参展线索和资料。
(二)反映大事记事件的图片、实物、模型等。大事记与图片、实物和模型要有对应关系。一个事件可以有多个图片、实物或模型,注重一个事件的前后对比。
(三)反映各自领域发展状况的统计数据和文字资料。重点是1978年和2007年的统计数据和状况介绍,包括文字、数据、表格和图示等。数据文字要有系统性,可以方便地制成展品。
(四)各单位认为可以上报的其他资料。如本领域、本地区具有“第一次、第一个”特征的事件和展品;相关领域的老领导、当事企业和当事人掌握的关于对外开放的第一手珍贵历史资料;能充分反映本领域、本地区特色的事件和展品等。对于属于单位和个人所有的展品,保证用后归还;对于有版权的展品,可以采用购买方式征集。
三、讲求时效,加强沟通,及时上报征集资料
本次展览工作,从资料征集到脚本撰写到布展完成,时间非常紧迫,资料征集的主要工作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地震灾区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推后)。各单位必须增强时间观念,树立倒计时的工作意识,加强沟通联系,做到随时征集随时报送,有一件报一件,切实保证征集资料上报工作的及时性。
(一)为向脚本撰写提供基本素材,请各单位于2008年6月10日前,报送大事记、统计数据、文字材料及已经收集的图片资料等;2008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展览资料的上报工作。2008年7月底前,完成实物、模型及遗漏、补充材料的报送工作。
(二)各单位上报展览材料,可通过电子邮箱、特快专递等方式。接收邮箱:print@mofcom.gov.cn。邮寄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国家商务部信息化司(筹展办)。邮政编码:100731。开通境内外信息互送处理系统的单位,也可使用信息互送系统上报至信息化司(筹展办)。
为帮助各单位做好资料上报工作,商务部网站各单位子站的技术支持同时兼任各单位的资料上报联系人,负责资料上报的联系、咨询、催报等工作。
(三)目前,商务部已成立由部办公厅、政研室、信息化司、机关党委、研究院、报刊总社、外贸中心、国贸中心等单位人员组成的展览工作办公室。同时建立了开放展网站(http://kaifangzhan.mofcom.gov.cn)。各单位在资料征集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和问题,请及时与展览办公室联系或登录开放展网站查询及留言。
展览办公室材料组联系人:孔丽莉 韩清晨 联系电话:010-85093031 65197840 传 真:010-85093032
展览办公室综合组联系人:王 兵 赵秀芬 联系电话:010-85093047 65198454 传 真:010-85093048 65197494
商务部办公厅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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