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省部共建 |
| · 杨陵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计划 [点击:3831] | |
| · 陕西农林科技卫视正式启动 [点击:2190] | |
| · 宝鸡综合实力全国排名提升8位... [点击:1611] | |
|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陕西人民广... [点击:1386] | |
| · 陕西省农业厅王宏厅长一行来杨... [点击:1376] | |
| · 高考各批次录取时间确定 一批... [点击:1103] |
-
陕西要求实行震后受损房屋安全鉴定情况日报制度 2008-06-18 09:09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新华社西安6月11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建设厅日前就加快城市震损房屋建筑应急评价和鉴定工作进度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实行震后受损房屋安全鉴定情况日报制度,尽快摸清城市震损房屋建筑的受损程度,为震后重建、加固提供可靠依据。
汶川地震以来,陕西各地建设、房产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对本地区震损房屋建筑进行了详细的排查评价,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陕西省建设厅要求各地建设、房产主管部门在已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技术力量,加快评价进度,保证6月15日前完成本市县以上城市震损房屋建筑剩余工程的应急评价工作。
根据全省各地受地震影响遭受损害的实际情况,为加快受灾较重市县震后受损房屋安全鉴定,确保如期完成震后受损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经与各市协调,由铜川市、咸阳市、渭南市、榆林市、延安市分别对口支援宁强县、略阳县、勉县、凤县和宝鸡市陈仓区。
同时,陕西省建设厅还要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既要严格分工,又要团结协作,确保排查评价工作不重复,不漏项。同时,各市应对已完成鉴定的房屋,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从6月6日起,实行震后受损房屋安全鉴定情况日报制度,各市应在每个工作日16时前,将本市县震后受损房屋安全鉴定情况表报省建设厅房产处。
上一条:陕西省组织学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下一条:西部开发“桥头堡”陕西省欲在东北振兴中寻商机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关闭窗口】 -
- 版权声明
- | 使用条款
- | 隐私声明
- | 网站地图
- | 关于我们
- | 站长统计
- | 网站简介
- | 业务联系
- | 协同办公
- 主办单位: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新闻热线:15829338737
- 地 址:陕西 杨凌新桥北路 政务大厦 电 话:029-87036900 E_MAIL:ylgov@yangling.gov.cn
- 技术管理:杨凌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媒体支持:杨凌电视台 农业科技报 杨凌时讯
- 管理电话:029-87031111 029-87030809 传真:029-87030809
- 陕ICP备05010052号









当前位置: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