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省部共建 |
| · 杨陵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计划 [点击:3831] | |
| · 陕西农林科技卫视正式启动 [点击:2190] | |
| · 宝鸡综合实力全国排名提升8位... [点击:1611] | |
|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陕西人民广... [点击:1386] | |
| · 陕西省农业厅王宏厅长一行来杨... [点击:1376] | |
| · 高考各批次录取时间确定 一批... [点击:1103] |
-
国家提高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销售电价不做调整 2008-08-20 08:30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8月20日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做调整。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价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除西藏、新疆自治区不做调整外,各地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幅度每千瓦时在1分钱至2.5分钱之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各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国家规定的电价水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挖潜降耗,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煤炭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电煤价格政策,不得借机提高或变相提高煤炭价格;严格履行签订的订货合同,提高合同兑现率。上一条:2008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 下一条:国家发展改革委《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公告》(2008年第七批)拟发布的产品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 关于调整地热水销售价格的通知 10/29 08:54 ·[相关新闻] 我省城市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确定... 10/23 08:39 ·[相关新闻] 我国将从2008年11月1日起再... 10/22 08:59 ·[相关新闻] 调整矿产资源税意味着资源价格改革... 10/08 08:33 ·[相关新闻] 示范区“解放思想 加快发展”学习... 08/22 08:43
- 版权声明
- | 使用条款
- | 隐私声明
- | 网站地图
- | 关于我们
- | 站长统计
- | 网站简介
- | 业务联系
- | 协同办公
- 主办单位: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新闻热线:15829338737
- 地 址:陕西 杨凌新桥北路 政务大厦 电 话:029-87036900 E_MAIL:ylgov@yangling.gov.cn
- 技术管理:杨凌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媒体支持:杨凌电视台 农业科技报 杨凌时讯
- 管理电话:029-87031111 029-87030809 传真:029-87030809
- 陕ICP备05010052号









当前位置: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