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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行区 试验区 示范区
    2008-07-25 10:00   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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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省政府出台的支持《意见》中,对西安高新区未来发展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也提出带有先行、试验性质的目标。“先行区”、“试验区”、“示范区”这些带有试验性质的名词,都出现在支持《意见》中,对西安高新区在带动全省改革开放、体制创新、城乡一体化的先锋作用提出了要求。

      关键词一:先行区

      《意见》提出,要大力支持西安高新区体制机制创新,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陕西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体制创新的试验区。根据省委支持西安加快发展的十一条措施,凡是可以下放的权限,包括西部大开发政策鼓励类项目的确认权、外商投资领域审批权、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审批权、进口设备确认权等,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或委托,由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实施,切实提高西安高新区的办事效率和管理能力。

      不能下放西安高新区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可直接受理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项目核准或审批的申报文件及材料,同时在西安市相关部门备案。省级有关部门,对西安高新区的重要事项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西安高新区率先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服务的新模式,对推进全省改革开放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关键词二:试验区

      西安高新区要成为体制创新的试验区,也要成为陕西省城乡一体化改革的试验区。《意见》提出,要按照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2020年),在西安高新区规划范围内,支持西安高新区托管规划区域内的农村,对规划区域内城乡土地、建设、社会治安、交通运输等城乡经济社会的管理和服务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变城乡二元管理为西安高新区一元化管理。西安高新区管理的农村要加快城市化进程,坚持以规划为基础,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建立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为关键,以配套政策为保证,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大胆创新,为全省积累经验。

      关键词三:示范区

      大力支持西安高新区探索集约用地模式,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科技产业集约用地模式的示范区。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坚持优先发展投入产出比高的高科技产业,大力支持西安高新区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经济贡献和土地供应大体同比的原则,省政府在西安市的计划内单列西安高新区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审批直通车制度。今后,每年全省新增用地指标向西安高新区倾斜。对投资额3亿元以上、每亩投资强度250万元以上、投入产出比1∶3以上的项目,视同陕西省重点项目,确保优先及时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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